1,电子汽车衡安装、调试完毕必须经轨道衡计量站检定合格,取得计量检定证书后,方可投入使用。而后还要按时进行周期检定,确保在检定证书有效期内使用。
2.使用前,应注意检查秤台是否灵活,各配套仪器相互联接是否正确,接插件是否牢固,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。
3.使用前,称重显示控制仪表与称重传感器应有足够的预热时间,带恒温装置的传感器应保证长期通电。
4,秤台四周间隙内不得卡有石子、煤块等异物,秤台与四周限位螺栓不得发生碰撞和摩擦,各配套部件性能良好,秤台的过载保护装置要经常调节在规定位置。
5,车辆驶在秤台应直线行驶,车速低于5KM/H,然后轻轻刹车,并尽可能停在秤台中心位置,车停稳后称量。
6,过横车辆的整体重量之和不得大于电子汽车衡的最大称量,以免损坏部件。
7,.每次计量汽车通过后,应及时检查称重显示控制仪表回零情况,确认称量数据,并将打印记录整理好。
8,禁止在秤台上进行电弧焊作业。
9,秤台及四周应保持清洁干燥,防止积水和其他杂物污染,特别是接线盒内应干燥清洁,盒内干燥剂要定期更换。
10,为延长使用寿命,对称重传感器采取必要地防腐措施。
11,使用中发现电子汽车衡有异常或失准现象,应即停止使用,切断电源并及时通知检修人员检查修理,不得自行随意拆卸,以免发生意外;修复后,应经检定合格后再使用。
12.电子汽车衡应由专职衡器操作人员使用和维护,衡器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,持有上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操作和维护。操作人员应熟悉电子汽车衡的技能性能、操作方法和使用要领,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应有较熟练地处置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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